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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談判過程] ECFA 早收計算基準 兩岸主張不同

聯合報╱記者李志德/台北報導】 2010.02.07 04:24 am

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昨天首度透露,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(ECFA)第二次協商可望年後登場,但兩岸對「早期收穫清單」的計算基準有爭議,我方主張以進口稅則的項目計算,對岸則希望以貿易總額的百分比計算。

高孔廉昨天上午應邀在台北經營管理研究院舉辦的「二○一○兩岸經貿的趨勢與展望論壇」發表演講,他表示,ECFA談判的「早期收穫」金額,有各種不同算法,一種是出口金額百分比,一種是按出口總金額計算,還有一種是按照稅則的項目計算。

高孔廉指出,不同的算法,結果不一樣,這是兩岸必須談判的部分;如果要對我方有利,是按稅則的項目算,但大陸主張按貿易總額算,對大陸較有利。

一位政府外圍機構的專家分析,台灣出口大陸的項目相對集中,若依項目計算,會有較多的貿易額列入清單;但若按大陸的算法,就會較少貿易額被列入清單,兩種算法利益相差數倍。

曾任國安會諮詢委員的工總副秘書長蔡宏明下午演講指出,上次在北京的談判中,兩岸交換了稅則和其他資料,就是在為談判早收清單預做準備,即將在台北舉辦的第二次協商,將觸及早收清單。

蔡宏明表示,經濟部提出的早收清單項目近五百項,納入石化中上游、紡織、面板、機械、汽車及其零組件等五大類產品。他認為,這些項目可能影響大陸相關產業利益,特別是對民營企業、弱勢產業和勞工就業的衝擊,將是對岸所關切的。

他指出,未來若大陸關心產業利益受損而有所保留,可能拖長談判時間,甚至陷入僵局。

對於大陸可能提出的清單項目,蔡宏明指出,大陸企業認為兩岸加入WTO多年,必須實現「兩岸貿易正常化」,雙向對等開放,因此對於鋼鐵玻璃等迄今無法進入台灣市場的項目,反應強烈。

蔡宏明透露,大陸方面已表達,將依「台灣進口較多、關稅高於百分之三、對大陸產業利益較大」三項原則,選擇納入早收清單。

【記者程嘉文/台北報導】台商在大陸常遇到投資糾紛,卻缺乏有效管道協助解決問題,立委丁守中昨天召開公聽會,呼籲盡速建立兩岸聯合調解機制,促使雙方仲裁機構互相承認仲裁結果。

陸委會副主委高長表示,由於每次兩岸會談的題目都在上一次擬定,因此主管此一議題的法務部,必須在今年中第五次江陳會前完成建議報告,才能爭取排入年底的第六次會談議程。